【30hh/叶喻】心拍数

感谢邀请: @叶喻搞事生产大队 


乐坛老前辈叶修X乐队主唱喻文州,私设多,HE。


对,没错,还是这个文名,大概可以组个系列名——“乐队主唱喻文州喜欢你的一百零八种姿势,欢迎来解锁”

嗯,非常执着于乐队主唱喻文州这个设定。

最后,祝我喻生日快乐!


先用一个花里胡哨的叶喻痛包压阵——



【叶喻】心拍数


因父母早亡,喻文州从小就辗转于多家亲戚之间,最短的仅仅只住了一个星期就被送去了别家。他就像是一只皮球似的,任人踢来踢去,而那些所谓的亲戚,就算是年幼的喻文州都不禁已经开始怀疑他们之间究竟还有没有血缘关系。

如果有的话,恐怕也是少的可怜吧?

性格孤僻,不爱说话,讨不了别人的好,就连自己都不想去讨好,于是,16岁之前的喻文州就成了别人眼中的坏小孩。

小一点的时候是逃课和被人打,上初中后,跟了魏老大,学会了抽烟、喝酒,还有就是打别人。瘦的像是竹竿一般的少年,连捏个拳头看上去都比别人的小,可打起架来却丝毫不手软,用黄少天的话来讲就是跟不要命似的。

可是,如果不曾对人生感到失望,谁又会想不要命呢?

更何况,他的人生还没算真正开始呢。

 

喻文州上高中的时候,魏老大恋爱了,从此金盆洗手,专心和他的酒吧女老板双宿双栖,还把跟着自己的小弟都解散了,算是彻底从良了。

然而,黄少天没走,依然跟着他,时不时就去酒吧蹭酒喝,几乎次次都会被魏老大像是捉鸡似的扔出去,还一本正经的教训他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但是隔天当黄少天厚着脸皮再来讨酒喝时,魏老大还是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他进去。

跟着进去的还有喻文州。

喻文州不觉得自己是个念旧情的人,因为至今的十六年人生中,他能够接触到的感情实在太少,亲情友情爱情在他眼里全都长一个样,他辨不清也不想辨,而没有像其他人一样离开,归根结底也只是他懒。

懒得社交,懒得重新认识人,也懒得和人说话。

魏老大虽然人粗糙了一点,作风又有点猥琐,但关键时候靠得住,也很讲义气,平时又很照顾他们这些小弟,至少在喻文州看来,和他的那些亲戚相比,魏老大对待兄弟的态度都够得上是亲爹了。而黄少天这个话唠呢,走到哪里都是特别热闹的一个人,吵是吵了点,但喻文州并不觉得有多讨厌,大概是因为知道自己的性子本身就偏冷一些,有黄少天这样的人存在,多少能让他感觉到一点做人的烟火气。

既然还不错,那就没有必要改变。

喻文州是这样认为的。

 

酒吧照常出入,不过喻文州没有像黄少天那样天天讨酒喝,只是拿着课本坐在一张破旧的书桌前,一手夹着烟,一手拿着笔。

上高中以后,喻文州就从亲戚家搬了出来。这是他现在的卧室,是魏琛特意在酒吧内堂整理出来的一个房间,很小,但足够喻文州平时在这里学习和睡觉了。

“哟,看你这架势还想当学霸啊?”黄少天拿着偷来的酒瓶,大喇喇的往喻文州边上一坐,瞥了一眼他正在做着的题后不禁取笑道,“怎么着?做不出来?我说何必呢,在这瞎折腾,何苦跟自己过不去,你之前落下了那么多课程,现在想要补回来谈何容易,我看还是算了吧,与其在这跟自己较劲,不如我们去看魏老大唱歌啊,你还一次都没听过吧?”

笔尖停在答题处良久,在黄少天滔滔不绝的话语声中,突然啪的一声,由于用力过猛,笔尖断裂,在纸上留下了一条黑色的划痕。

喻文州抬头看向黄少天,后者笑的更欢了。

烟还夹在指间,无声的燃烧着,飘落的烟灰有一部分落在作业本上,轻飘飘的在白纸上砸出一个洞来。

像是下了雪似的,黄少天平白无故感觉到一阵寒冷,他收起笑容,这才看清了喻文州目光中暗藏的一丝阴冷。

“喂,不至于吧?生气了?”黄少天用胳膊撞了一下喻文州,似有讨好的意味。

喻文州没有理他,转头再次看向作业本,然后将手里的烟往答题处上的那道黒痕上重重按了下去。

似乎有听到被烧的声音,黄少天咂舌得看着这一幕,心有戚戚。

“我去外面透透气。”喻文州面无表情的说道,顺手还夺走了黄少天手里的酒瓶,对着瓶口直接灌下一口后走出了休息室。

“哎!你等等我!还有酒,你别给我全喝了啊!我没得喝事小,你喝醉了事大啊!要是像上次那样大闹,我肯定会被魏老大彻底拉黑的!”像是刚反应过来似的,黄少天赶紧追了出去。

 

酒吧的规模原本并不大,而且走的还是小资情调的路线,美名其曰是静吧,实际上更像是咖啡馆,直到魏琛来了这里之后,才逐渐变得热闹起来,有了酒吧该有的样子。

魏琛是有音乐功底的,大学时代也搞过乐队,叫蓝雨,在他们的圈中还小有名气,甚至还有音乐公司给他们出过两张专辑,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来自家庭的阻力让他的队友们相继离开,后来,乐队就解散了。魏琛遇到喻文州和黄少天,正是他对人生之路感到迷惘的时候,之后更是越走越偏,直到他遇见了生命中的那个人。

酒吧女老板当年是他们乐队的粉丝,但是在知道魏琛这几年的所作所为后直言很失望,为了把人追到手,魏琛重新拾起了被他所遗弃的那些乐器,他将自己失去的东西一点一点的捡回来,音乐之魂也重新燃起,甚至还找回了以前那些老队友组了一支临时的乐队,一边诉说当年,一边给老板娘拉生意。随着酒吧越来越红火,他的爱情也终于开花结果,如今这小日子过得也算是像模像样,再回顾一下之前经历的那些,就算是魏琛这样大大咧咧的人也忍不住感慨,其实他对音乐的热爱从来都没有消失过。

每当魏琛说道乐队这些事情的时候,黄少天总是一副很崇拜的样子,相当捧场,而喻文州却相反,他无法理解这样的热衷,因为他似乎对任何事都兴趣缺缺,哪怕他也在不断的尝试着各种新的东西。

“每个人的心中都应该有这样一份热情,不是你感受不到,而是你还没有遇到……”

魏琛在每次唱新创作的歌前都会说上这么一句感性的话,这一次也不例外。

“这个时候千万别急,慢慢来,总会遇到那个让你真正喜欢的。”

有些装逼耍帅的嫌疑,但也并非全无道理。

“你一定想不到,像魏老大这样的糙汉子唱起歌来简直深情的不要不要的,我觉得当年乐队解散,是乐坛的一大损失。”

吉他,贝斯,键盘,还有架子鼓……当然,最瞩目的还是台中央矗立的那个麦克风,还有拥有麦克风的那个人。

“什么嘛?为什么要把麦克风交给那个一脸没干劲的男人?那家伙是谁?魏老大的朋友吗?我怎么从来没见过……”

在黄少天喋喋不休中,位于舞台中央的那个人开嗓了。

瞬间全场寂静,就连黄少天也闭嘴了。

略微沙哑的嗓音,有一种历经人事的沧桑,歌词在他的嗓音中就像是一杯发酵的红酒,带着一种甘甜的苦涩,像是在回忆一段无疾而终的初恋。

“……亏得前面魏老大说的那么感性,结果歌词是BE啊?”黄少天像是人群中的异类,无所顾忌的发表着自己的意见,只不过小声了许多。

喻文州看了他一眼,抬起手臂,始终抿成一条直线的双唇有了一丝缺口,酒从瓶口流出,瞬间侵蚀了口腔。

此时,旋律已转至副歌,那唱歌的人的嗓音一下变得十分高亢清亮,像是一个拨开云雾处于热恋中的人,一改之前的颓废,连眼神也变得热情灼热。这样高涨的情绪一直持续了很久,在气氛被调动到最高点的时候,声音突然又从云端跌落,在整个首歌的最后部分,回归了之前那种岁月蹉跎的感觉,让人平白生出之前种种不过是过眼云烟的错觉。

曲终,当最后一个旋律消失在耳边,全场依旧寂静无声。

“卧槽!这、这是BE吧,是吧……”

啪、啪、啪啪啪——

黄少天的声音最终被淹没在了热烈的掌声中。

喻文州伫立在台下,捏紧瓶口的手微微抖动着,视线久久未能从舞台中央移开。

微醺的双眼所看到的世界是朦胧的,舞台的灯光似是迷幻的烟雾,人影晃动,心脏在胸膛中跳跃着,比平时都要快一些,像是在充当着他的节拍器,每一下仿佛都会有音符在流出。

那如同罂粟般的旋律,只一遍,便能跟着哼唱起来了。

十分奇妙的感觉,就如同魏琛在那人唱歌之前说的——每个人的心中都应该有这样一份热情,不是你感受不到,而是你还没有遇到。

如果遇到了,喜欢上了,最后还是BE怎么办?

“即使是BE,也不会有比我之前所经历的人生再糟糕的事情了,因为我至少还有喜欢过。”在不绝于耳的掌声和欢呼声中,喻文州这样说道。

“啊?”黄少天转头,不解的眼神充分证明了他根本没有听清喻文州在说什么。

此时,喻文州同样转过头,一扫之前的冰冷,他突然对着黄少天露出至今为止最温和的笑容——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然后说道:“我要学音乐。”

在那双坚定的眼神注视下,黄少天张了张嘴,最终却哑口无言。

他想,我应该永远也跟不上这位算不上是朋友的朋友的想法。

既然如此——

“那我也要学!”

“少天想学什么?”

“卧槽!喻文州!这是你第一次叫我名字哎!”

喻文州愣了愣,回道:“你也是。”

黄少天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勺,然后笑着伸出手,说道:“以后请多指教。”

“彼此彼此。”说着,喻文州也伸出了手,并且毫不吝啬的也送上了自己的笑容。

 

在决定学音乐之后,喻文州就像是之前的魏琛一样,彻底从良了。

为了不影响发声,他戒烟戒酒,为了魏琛一句“学习跟上了才教你”,他报了补习班,被同等对待的还有黄少天。在那段昏天暗地的双重学习中,在黄少天整日整夜的叫苦不迭中,喻文州却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快乐。

原来抱有一份热情会是一件这么让人高兴的事,它会把所有的苦都变成乐,也会让人变得更加专注。

喻文州在歌唱上是具有天分的,所有的歌,只要听过一次,他基本就能独自哼唱,更厉害的是他对节奏的精准把控,更是让魏琛瞠目结舌。

“你小子在节奏上是不是有什么诀窍?”

“嗯,有。”

“哦?”

“数心跳。”

听到答案的那一刻,魏琛感觉自己一下子苍老了几十岁,之后更是丢下一句“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猝死在沙滩上”后就让喻文州自己继续练习了。

无论魏琛信不信,喻文州坚信不疑。他坚定的认为自己所有的节奏感都来源于那颗跳动的心脏,它就像是一只蝴蝶,在旋律出来的那一刻,便会跟着起舞。它的每一次跳动都是一个音符,而喻文州只需要跟着它的律动,便能轻松驾驭。

或许的确有心理因素在作祟,可那又怎样?心脏的每一次跳动都是在传达某种讯息,平静的时候平静,激烈的时候激烈,无论脸上作出的表情是什么样的,只有心脏的跳动是不会骗人的。

所以,当喻文州时隔多年,再次看到舞台中央的那个人时,强烈跳动的心脏让他瞬间就明白了……

 

我喜欢他。

他叫叶修。

 

“听老魏说,你是因为十年前我在你们那个酒吧唱的一首歌才下定决心学的音乐?”

“我想你们可能都搞错了,虽然我对前辈怀有敬佩之意,但仅凭前辈的一首歌就让我决定未来的命运,我想我自己还不至于那么草率。”

像现在这样,两个人如同朋友一般坐在一起,大概是16岁的喻文州从来没有想到的,就算是十年后的喻文州,也感觉此刻有些不太真实。

坐在身旁的叶修靠在沙发上,没有对喻文州学音乐的理由追问到底,只是浅笑着说了一句:“想太多,会秃的。”

“彼此彼此。”喻文州回敬道,眼神始终朝着前面的屏幕。

这是一间KTV的包厢,一群搞音乐的人休息日不好好呆在家里修身养性,而跑到KTV来发疯,喻文州也不知道黄少天他们是怎么想的。不过,想想也是,像黄少天那样永远精力充沛的人,做什么应该都不会让人觉得奇怪吧?

所以,奇怪的人,是自己吗?

身为乐队的队长兼主唱,大多时候还承包了乐队专辑的词曲创作,就连专辑的封面他都要亲自把关,可以说,除了自身的手速缺陷让他没办法像黄少天那样玩转各种乐器,其他乐队相关事宜,他都包揽了,以至于每次休息,他都只想窝在家里睡他个天荒地老。原本这次也不例外,但一听到黄少天把叶修拉来了,身体便比他脑子还快的下了决定。

从出道以来,喻文州和叶修也打过不少交道了,表面上给人一种前辈和后辈相处融洽的关系,但私底下,两人常常会暗自较劲一番。

就像刚才一样。

如果说,对外,喻文州是把软刀子,对叶修,喻文州是把硬刀子,那叶修就是完全相反的。对外,叶修向来直言不讳,就算在别人听来是大话,但怀有这种想法的人最后都会被一个一个打脸,然后才深刻的意识到,这个人所讲的那些大言不惭的话实际上都是确认过自身能力后的大实话,这种实话,当然源自于他体内那股强大到足以抵抗甚至必要时会化身武器的自信,有谁如果不服,无疑是拿自己的胸膛去顶刀口。可就是这样的人,在对待喻文州的时候,反倒成了一把软刀子,不会伤人,偶尔会“伤”心,这个“伤”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伤害,而是一种对灵魂上的撼动。

比如说——想太多,会秃。

谁也不想想太多的,但有时候又不得不去想太多。

 

这事还要追溯到五年前。

当时的喻文州临近毕业,虽然和黄少天一起重组的蓝雨乐队在圈内已经小有名气,但要想摆脱从前蓝雨乐队的影子而成为一支真正意义上的主流乐队,他们所欠缺的东西还有很多。就是在这个丝毫不能懈怠忙到头昏脑炸的重要时刻,在乐坛消失了两年的叶修回来了,而他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在自己的母校,也就是喻文州此时所在的音乐学院,开了一场小型的音乐见面会。

这是喻文州第二次见到叶修,如果不算上电脑里大量储存的各种有关于叶修的影像。距离16岁那年的匆匆一面,已经四年,这个他都以为已经消失了的乐坛神话一般的男人,没想到又一次站上了舞台。

虽然这个舞台比当年酒吧的舞台大不了多少,但一个人的能力水平,从来都不是一方舞台所能限制的。当喻文州看到叶修开唱时的那个架势,他就知道,这个人从来没有放弃自己心中的梦想,哪怕跌倒,也会重新再爬起来。

看着那个在舞台上光芒万丈的男人,喻文州突然红了眼眶,以前哪怕是被欺负都没有让他有想哭的冲动,可那一刻,他却有些控制不住。一旁的黄少天被吓到了,仿佛见了鬼一样把他拖出了会堂,他以为喻文州是被欺负了,罗里吧嗦的追问了许久,才听到一句——

“我们,要战胜里面那个人。”

就这样,只是叶修的回归就化解了喻文州和黄少天连日来的疲惫,他们整装待发,在追逐梦想的这条路上做足了准备,终于在这一年的年末,他们,和他们的乐队一起,站在了和叶修相同的舞台上。

“队长,我喜欢这里。”

“谁会不喜欢呢……”

这里有比酒吧比学校的会堂更大的舞台,也有比任何时候都多的听众,哪怕不全是他们的粉丝,但只要朝着目标继续前进,迟早有一天,他们还会有更大的舞台,更多的听众,还有只为他们欢呼的粉丝。

在此之前,他们的对手,还有很多。

“干得不错嘛。”对手之一的叶修站在台下,头微微上仰,看着台上的他们。

心脏在听到声音的那一刻就发狂似的跳了起来,可是就算内心再过慌乱,喻文州表面上还是一派平静。

而一旁的黄少天已经伸出手,一脸挑衅的指向了叶修。

喻文州站在舞台中央,看着叶修,轻轻的笑着。

如果是要把叶修当作对手,那么他需要从哪里开始打败他呢?舞台?听众?还是粉丝?应该都不是,因为在叶修的眼神里,喻文州根本看不到他对这些东西抱有热忱,就像当年第一次遇见时,还未开唱的他,给人一惯慵懒的模样,这么几年过去了,他也未曾改变。

舞台、听众、粉丝,对叶修来说,都太俗了。

那么,他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呢?

那天之后,喻文州开始接近叶修,试探着,小心翼翼的,以一个后辈向前辈请教的姿态去接近他,结果每一次都被叶修逗弄的灰头土脸,最后换回来的一句话也不过是——“想太多,会秃的。”

虽然充满调侃,却是一针见血,直击灵魂。

有时候,喻文州不禁会想,他或许早已看穿自己了。

首张专辑大卖之后,黄少天提议开个小型庆功宴,就请几个他们熟悉的人去酒吧吃吃喝喝,但喻文州知道,他是想魏琛开的那家酒吧了。

去的那天,偏巧叶修也在,又偏巧听到他们在商量事情。

“是不是哪里搞错了?魏老大要签兴欣?!”黄少天惊了。

但不管是什么原因,总让人觉得是一件好事。至少对喻文州来说是的。

“哦?这是你初中时候的作业本啊?怎么全是叉?”

“啧啧,听说你以前打架很厉害?这张桌子是你打坏的吧?”

“也难怪,住在这么个地方,叛逆期是要厉害点。”

“等等,这照片上瘦的跟竹竿似的的小人不会是你吧?和现在整天笑眯眯的你完全不像啊,不过这个平顶头剃的还是相当帅气的,什么时候想不开了再剃一个?”

公开处刑,无外乎如此了。

认识叶修以来,这一天大概是相处时间最长的,长到喻文州几乎把这几年积累下来的涵养全部用光,差一点又回到那个不堪回首的少年时代,让叶修好好体会一次什么叫做“叛逆期”。

“你这家伙,可以啊。”最后,叶修总结了这么一句。

这是对蜕变后的自己的赞赏吧?

喻文州有些庆幸。

还好,我没有在自己最糟糕的时期认识你,而认识你的时候,我已经是最好的自己了。

“果然,我还是想看你剃平顶头,你这个中分的发型,我很早就想说了,刘海会经常挡到眼睛吧?”叶修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伸手撩起了喻文州的左边刘海。

出门连头发都不梳理一下的你有什么资格说我——喻文州本来是想这么怼回去的,可最终却被叶修的触碰惊到后退了一大步。

砰!

后背撞在了破旧的衣橱上,衣橱顶上有什么东西掉了下来,眼看就要被砸到,突然有一股力道拉着他往前,紧接着,额头便撞在一个温热的地方。

“咳、咳咳……”叶修抱着喻文州,咳了好几声。

自从上了音乐学院,喻文州的房间就一直空关着,许久都没人住,难免落满了灰尘。

叶修咳了好几声,好不容易缓过气来才想起怀中的喻文州,“没事吧?”收起了所有的玩笑,语气中满是担心。

喻文州知道自己应该回他一句“没事”,但偏偏这个时候,他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整个人都是僵硬的,只能抓着叶修的手臂一动不动。

“喂!”

咚、咚、咚!

回应叶修的是喻文州强烈的心跳声,在这个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房间里,真的是超大声的,大到叶修忍不住想起很早以前的怀疑……

“你这反应……不会是真的喜欢我吧?”

被戳穿了秘密的喻文州一个激灵,立马推开了叶修。

可叶修却指着他的胸口还在说:“你这里跳的很快。”

是的,平时就算装的再好,但心脏是不会骗人的。

可是那又怎样?

第一次,喻文州在叶修的面前恼羞成怒,他说:“我是喜欢你,但我不会和你在一起!”

这话可以说是气话,也可以说是超自信了。

“哦?”叶修最后也只回了他这么一个字,并且一脸玩味儿。

从那以后,两人私下的关系就开始变得异常微妙了。

 

从包厢出来,喻文州扶着墙,慢慢的走着。

卫生间就在前方的转角处,但这条路仿佛被延长了太多,怎么走都走不完。

心脏跳的有点快,那是酒后的正常反应。

必须赶紧吐掉。

这是喻文州此刻脑中唯一的念头,因为据黄少天说,喝醉酒的自己很可怕,比生气时候的自己还要可怕。

究竟能有多可怕,喻文州在从前表示过怀疑。

因为在刚才的骰色子游戏中连输了几把而被惩罚喝酒,又因为黄少天制止了他人企图向自己灌酒的行为时,那个“他人”笑着的说:“喝醉了好,喝醉了才听话。”当时的喻文州也真是信了邪了,想到自己喝醉了会很可怕这一点,便有点跃跃欲试,随即仰头就干掉了一瓶啤酒。喝完,他就后悔了。

就算是想看叶修震惊的表情,那也得是在自己不断片的情况下吧?

然而事实是,黄少天说他每次酒醒都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而黄少天也从来不说自己究竟干了什么。

光是这种把握不到自身信息的感觉,就很可怕了。

意识已经开始渐渐模糊,喻文州突然就犯懒了,脚步一顿,慢慢的蹲下身,将头埋在膝盖上,就再也没动过了。

叶修来寻他的时候,他依然保持着这个姿势,从背影上看,就像是一只缩进了壳里的蜗牛。

“别、别过去!”同样出来找人的黄少天一把拉住了正欲走上前的叶修,“千万别在这个时候弄醒他,千万!否则后果自负。”

“让他就这么蹲在卫生间门口,不好吧?”叶修有些哭笑不得,因为在他看来,黄少天的表情实在严肃的过分。

“没关系,这里的老板是自己人,这一片都不会安排顾客进来,也不会有人经过,就让他蹲在那儿吧。”

“需不需要找块布盖着,让他当一个活摆设,免得服务生经过不了解情况贸然叫醒他?”

“好主意!”黄少天信了。

叶修瞥了他一眼,摇摇头,不再说话,而是大步朝喻文州走了过去。

“老叶,你会后悔的!你一定会后悔的!”

黄少天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叶修根本顾不了那么多,看着喻文州蹲在那儿一动不动的身影,心早就揪成一团了。他后悔了,后悔刚才为什么要去激他,如果早知道他会把自己弄得这么可怜兮兮的,还不如继续看他身披铠甲的模样。

这么想着,叶修一把将喻文州抱起,任凭他缩在自己的怀里慢慢睁开眼睛……

 

“我是喜欢你,但我不会和你在一起。”

可能连说的人自己都不知道,这句话多少是会让人产生一点期待的。

 

“请不要搞错了,因为前辈啊……一直都是我追逐的目标,在我放弃这个目标之前,我对我们的关系转变没有任何期待,我希望前辈也能同样如此。”

无论得到多少次这样的回应,叶修心中都只会想:喂喂喂!恐怕搞错的人是你喻文州吧?你是有多自信才会觉得我会喜欢你,又是有多自信才会觉得即使我也喜欢你,你也不会和我在一起?

但是,如果说以前还只是觉得这人有点意思,但经过这几年的纠缠不清,叶修必须承认,原来他以为喻文州是玩了一出欲擒故纵,等到发现并不是的时候,自己已经被那家伙绕进去出不来了。

我是真心喜欢你,也是真心不想和你在一起——面对这么一个与众不同的家伙,很难让人不动心吧?

叶修觉得自己喜欢上喻文州多半是心疼的,因为他大概可以知道这家伙如此坚决的不和自己在一起的原因,而每次只要一想到这个原因,就忍不住想要将人抱紧了不放开。

可惜,喻文州并不吃这套。

幸好,叶修也不是吃素的,为了把这个吊足了自己胃口的家伙吃下来,他也是做足了功夫——想太多,会秃的,到时候,恐怕也只有我会喜欢你了吧?

这么幼稚的爱情游戏,大概也只有我愿意陪着你玩了。

 

第二天,喻文州醒来,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饶是一向冷静的他,心里也“咯噔”了一下。

最后的记忆停留在自己离开包厢准备去卫生间吐酒,然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果然,又喝断片了。

喻文州捂着发疼的脑袋,佯装冷静的掀开被子,发现衣物完好的同时,内心也松了一口气,虽然浑身酸疼,但看起来的确不像是和奇怪的家伙做了什么奇怪的事情的样子。

这一放松,喻文州有点想睡回笼觉的意思了。随遇而安,是他从小就具备的优点。

“醒了?”

推门进来的人让准备再躺下去的喻文州一个机灵,身体又竖了起来。

“不用紧张,虽然昨晚你很努力地想要发生点什么,但我也很努力的阻止了你。”说完,叶修喝了一口手中的牛奶。

喻文州强忍喉头一股干涩,声音略微有些沙哑的说道:“那还真是可惜了。”

叶修走过去,放下手中的牛奶杯,一只脚屈放在床边,弯腰朝喻文州凑过去,在距离不到十厘米的位置停下,呼吸交错间,他说道:“真话还是假话?”

喻文州微微垂着头,盯着叶修嘴角一小片的淤青,皱起眉来,但嘴上仍旧冷静的笑道:“你猜。”

叶修又盯着他看了好几秒,随即低头,看着他的心脏位置,说道:“晚点带你去理发店吧。”

“什么意思?”

“反正迟早要秃的,在此之前,先剃个平顶头我看看。”说道这里,叶修几乎已经是憋笑的状态,紧接着就被恼羞成怒的喻文州一把给推开,等到好不容易站稳了身子,他扶着腰,偏要继续逗喻文州,“好看的话,我可以陪你一起剪。”

任凭心脏在胸腔叫嚣,喻文州仍然语气强硬的回道:“做梦。”

“是啊,昨晚就像是做了一场梦,梦里的你比现在的你还要不听话,这是我没想到的,不过,却也让我看到了另一个你,一个已经被现在的你而埋葬的过去的你。”

“见笑了……”喻文州言不由衷的说道,嘴边的笑容变得有些僵硬。虽然糟糕,但也不会比过去的经历更糟糕了,他在心里是这么安慰自己的。

“我很高兴。”

“……”

叶修重新拿起牛奶杯,塞进喻文州那双冰冷的手中,在转身离去的那一刻,他说:“过去加现在,才是一个完整的你,能够看到,我很高兴。”

在身后那双不敢置信的眼神下,叶修关上了房门。

在门前伫立良久,久到一个讥笑的声音忍不住响起:“怎么样,被我们队长强爆的感觉是不是很销魂?哦,你不要误会,我说的强爆当然是指强行打爆……”

“仿佛打通了任督二脉。”叶修走到衣架前,打断了黄少天的滔滔不绝,并开始穿外套。

“你干嘛去?”

“医院。”

“嗯?”

“刚刚……腰好像扭了……”好不容易穿上衣服,叶修扶着腰便往大门口走去。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什么刚刚,就是昨晚被打爆了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叫你不听我的话,吃亏了吧!我们队长啊!别看他小时候长得清清白白瘦了吧唧的,当年可是打遍天下无敌手,连我和魏老大都栽了好几回,这种丢脸的事我们肯定是不能说出来的……”

砰!

无情的关门声阻绝了黄少天的话语。

 

你们的队长啊,就算是现在,也是清清白白瘦了吧唧的。

亏他先前还以为喝醉了会是亲嘴狂魔那种,见人就亲,而且还是喻文州,这种效果想想也挺可怕的,但是果然啊……失算了。

想来想去,还是黄少天和老魏隐瞒军情的错吧?

由于叶修光荣负伤,喻文州虽然觉得他那是自作自受,但还是带着别扭的负罪感照看了他几天。

照看了几天,也被调戏了几天。

“最后一天休假,有想去的地方吗?”

“没有。”对休假只想睡觉的喻文州来说,的确是没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即使有,也是他自己一个人去,而不是带着身边这个伤患。

“我有。”叶修这么说着,已经拖着喻文州出门了。

“小心你的腰!”喻文州边走边喊。

是“小心你的腰”而不是“我不去”,平时冷静的喻文州在紧急之下,似乎总能将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表达出来,虽然他本人没有发觉,但对叶修来说,已然受用。

结果,叶修把喻文州带去了魏琛的酒吧。

“你……”喻文州见叶修熟门熟路的用钥匙开了酒吧的门,心中不禁讶异。

“老魏带着全家旅游去了,说是自驾游,十天半个月都不会回来,就托我照看着这家酒吧了,趁还没开始营业,你说我们要不要干点什么?”叶修凑近他,眼神十分的暧昧。

“腰不好,要服老。”喻文州只淡淡看了他一眼,就擦身而过,往舞台那边走了过去。

“年轻人,你手速不行,关键还得靠我这老人家来。”

喻文州有时候是挺佩服叶修可以把荤话说的这么脸不红心不跳的,但这么几天同吃同住相处下来,他似乎也习惯了,听听就算了,千万别过脑,也别接茬。

叶修见喻文州不说话了,便也没再继续,他走上舞台,拿了把吉他随手弹了几段旋律,跟着哼唱了几句。

全都是蓝雨乐队专辑中的歌,作词作曲,也都是喻文州。

喻文州在台下听着,突然就有了上台的冲动。

出道至今,虽然和叶修这样的前辈也有过词曲上的合作,但是现场合奏或者合唱,确实是没有的。不过,没有不代表没机会,只是很多机会,都被喻文州自己放弃了。他无法保证自己和叶修站在同一个台上可以做到心如止水,不是害怕演砸,相反是跃跃欲试,正是因为太跃跃欲试了,他怕结束后无法再收心。音乐是可以表达内心的,一旦在某个人面前完全释放,就会被所有人看穿,所以像现场合奏或者合唱这样的机会,对喻文州来说,一生一次就足够。

那么,什么时候才是合适一生一次的机会呢?

喻文州看着台上的人,目光变得有些炙热。这里的舞台很小,小到只够三四个人站立,可也就是在这里,他找回了自己缺失的热情,也是在这里,遇到了给予自己热情的那个人。心脏伴着旋律跳动着,一下一下击打着胸腔,如果说音乐可以表达内心,那么,心跳便可表达情感。

“是不是……想和我一起唱一首?”叶修站在台上,微笑着问他。

看吧,这个人其实早已看穿自己了。

因为自己的表达早已露骨的只能够欺骗自己了。

叶修弹着吉他,继续说:“文州啊,我这两年已经慢慢转做幕后了,如果你和我一样,并不介意舆论和大众的眼光……”

双脚不受控制的走上台,喻文州夺过吉他,吻了过去。

这是一个拼尽了所有的吻,就像当年那个16岁的少年,在找到人生中的一抹光明后,就拼了命的将自己撕碎,直至重组,才有自信站在如今的舞台上,享受自己喜欢的音乐,亲吻自己喜欢的人。

“现在可以做我的男朋友,和我在一起了吗?”叶修抱着他问道。

原来,这才是叶修真正想要的。

音乐和你,缺一不可。

 

“嗯。”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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